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走路及退出。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昨天講過相信許志峯會回港,今日表示對許智峯的決定感到突然,但尊重和理解有關決定。
胡志偉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事前並不知道許智峯流亡的決定,形容是出乎自己想像。但他理解許智峯遇到的壓力,包括受到監控,影響家庭及小朋友的生活。
也可以看看許智峯自己的現身說法。他接受丹麥小報B.T.訪問時表示,自己身上背負9條罪,曾一度被法庭沒收旅遊證件,訪問丹麥此行幸得當地友好幫忙。

許智峯自己的現身說法。他接受丹麥小報B.T.訪問
許智峯話,自北京今年7月在港實施國安法,人權自由已受到強烈打壓,到外國遊說會被視為「尋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是嚴重刑事罪行,「我可以毫不誇張說,我正冒生命危險在這裡講述香港人權狀況…..如果我返香港,一定會有十分嚴重的後果,在機場就會馬上被捕。」
許智峯雖然在外國講到自己的處境好似雷霆萬鈞那樣,其實他面對的只是控罪較輕的官司。有泛民人士私下話,對許智峯出走感到意外,不明白為什麼他涉及這些輕罪都要走路。

許智峯聲稱: 「如果我返香港,一定會有十分嚴重的後果,在機場會馬上被捕。」
其實許智峯涉及的9條罪,主要涉及兩組案件,並不包括《港區國安法》的重罪。第一單是他與林卓廷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涉嫌要求一遊行者刪除示威相,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丶刑事毀壞等罪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後,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審,後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提訊。
許智峯另外涉幾次立法會破壞事件,其中一單是指他涉嫌在5月8日的內會上觸犯《特權法》中兩項罪名拘捕,包括妨礙立法會人員罪。後來警方再指許智峯於今年5月28日、6月4日立法會國歌法三讀期間,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指其行為引起騷亂,涉嫌違反權利及特權條例、侵害人身罪等罪名,將他拘捕。
有泛民人士話,許智峯只是涉及這些搶手機、潑臭水的小事,並非煽動非法集會、暴動等罪名,更不是觸犯國安法,判刑重極有限。按理入罪也只會坐一年半載,扣埋假期幾個月可以出來。因為這些罪名走路,似乎因小失大。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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