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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為何要認罪? 金牙大狀:行此一著有2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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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為何要認罪? 金牙大狀:行此一著有2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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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為何要認罪? 金牙大狀:行此一著有2大原因

2020年11月23日 14:00 最後更新:19:24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案,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及林均承認所有控罪,黃則否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另承認其他兩項控罪。

由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

由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

三人為何要承認控罪?

金牙大狀話有兩大原因:

第一,件案無得打。

睇返案情其實相當清晰,控方證據充足。案發6月21日約清晨7時起,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聚集,直至11時許,現場有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出現,黃、林分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而周庭則在旁參與行動。兩名警員為阻止示威者堵路,於是在警總汽車入口設立防線。約15分鐘後,一輛警車欲駛入警總時,遭示威者包圍,周等人站在車旁,重複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未幾,數百人逐漸走至軍器廠街,而案發片段被女警、閉路電視等渠道記錄下來。

「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已經入梗。

至於較重的「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重複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等行為,亦足夠告入「組織」及「煽惑」罪。由於過程被攝錄下來,想成功抗辯極度困難。

第二,認罪求減刑。

高院按2016年的判例進一步作出認罪減刑三分之一的指引。

一直以來,被告人如在審訊前認罪,量刑起點一般可獲扣減三分之一。不過,上訴法庭在HKSAR v Ngo Van Nam [2016] HKCA 396和HKSAR v Abdou Maikido Abdoulkarim [2016] HKCA 397兩案中檢討了這個做法。

在Ngo Van Nam一案中,法院針對這個問題,就何謂「及時」認罪作出清晰指引。法院就在刑事程序不同階段認罪訂立不同的減刑幅度,而非給予所有在審訊前認罪的被告人全額三分之一的減刑。越遲認罪,減刑越少。

法院參照法律程序的不同階段來判斷何謂「及時」。一般而言,如等到在首日審訊認罪,量刑起點可扣減20%,而在審訊期間認罪,減刑幅度則少於20%。

今次黃之鋒案已排期審理,但在開審前認罪,相信是希望盡量爭取到減三份一的刑期。

作非法集結的組織者和煽動者,應較參與者嚴重,應要判入獄刑罰。過去裁判法院同類的案件最高判刑3年。如今3個被告認罪,相信入獄期會短得多。

理據

認罪可獲減刑三分之一的做法,是有政策理由支持的。假如被告人在案件早期認罪,便無需進行全面審訊,從而節省控方和法庭的時間和資源,而且罪行受害人亦無需面對出庭作供的尷尬情況。因此,以減刑為誘因以換取被告人及時認罪,是符合公眾利益的做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新一屆區議會上任一年多以來,屢屢以實際行動展現貼地形象,不僅協助政府收集民意完善施政,更致力解決民生難題與應對突發事件。民政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趁住復活節假期,在社交媒體分享暖心事例。

麥局長話,過去一年湧現不少暖心事例,其中一位「經常穿著白色運動衫和藍色馬甲」的深水埗區議員,於颱風夜化解停電危機的經歷尤其令佢印象深刻。

麥局長憶述,去年有一次颱風襲港,深水埗區議員深夜接獲居民求助,指大廈突發斷電。議員們立即組織起來行動,與民政專員冒雨趕赴現場視察。在發現停電源於大樓電力裝置零件損壞,具工會背景的議員隨即聯繫機電業工會尋求支援,不僅找到緊急零件,工會主席更親自頂著八號風球趕赴現場搶修,最終在當夜成功恢復供電。

李詠民經常穿著白色運動衫和藍色馬甲在社區服務。

李詠民經常穿著白色運動衫和藍色馬甲在社區服務。

翻查資料,去年超強颱風摩羯襲港期間,深水埗一棟三無大廈突然停電,當區議員李詠民、陳偉明第一時間聯絡電力工會工程師義務緊急搶修,最終深夜恢復供電,居民免於撤離至南昌社區會堂的臨時庇護中心。

八號風球下深水埗有三無大廈突停電,區議員DO搵埋工會搶修。

八號風球下深水埗有三無大廈突停電,區議員DO搵埋工會搶修。

麥局長讚好話,這位議員作風低調務實,平日經常穿著白色運動衫和藍色馬甲在社區服務,協助居民處理舊樓管理問題,幫助三無大廈成立法團,近日又協助緊急清埋一座三無大廈的垃圾。

委任議員串聯地區與工會力量,緊急搶修,讓居民免於撤離至臨時庇護中心。

委任議員串聯地區與工會力量,緊急搶修,讓居民免於撤離至臨時庇護中心。

她特別提到,該議員在危機中更憑藉委任議員的專業優勢,串聯地區與工會力量,讓居民不用摸黑渡過颱風夜或要搬遷至緊急庇護中心,得以在風雨夜安守家中。行動勝過千言萬語,「做實事、做到野」才是好議員。

麥局長又預告,未來將繼續分享一些地區工作點滴,俾大家更了解更多鮮為人知的地區故事。

高人話,這個暖心案例反映出區議會的參與多元化,能夠激發、串連更多地區不同力量,發揮積極作用,展現地區治理「做實事、做到野」的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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