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以大比數通過,終止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的教籍,有異於主要由教員組成的港大教委會的決定。
由於在港大校委會裁決揭盅前有人放風,指做前期調研的港大教委會對戴耀廷近年的所作所作,作出了有失德(Misconduct)但不構成良好理由解僱的結論,予人感覺是炒魷與否只屬「五五波」,甚至將會解僱不成的印象,但大學猛人早有解讀,認為港大教委會的失德結論早已令戴「死翹翹」。

戴耀廷。資料圖片
今次港大對戴耀廷教席展開討論,事緣他因為佔領運動被判入獄15個月,外界要求炒他的聲音甚囂塵上。港大校長張翔於把波踢給由學者王于漸領導的專責小組,小組其後把資料提交給專責學術的港大教委會。據聞,教委會中不少同情戴的成員,在討論期間提出戴的案件仍在上訴,不應傖倅下決定,借這個論據大玩拉布,令教委會一直無法得出結論。
由於討論一直拖延,最後有人就提出,戴的案件仍在上訴,拗來拗去都不會有結果,何不大家直接討論戴有沒有失德呢?這樣就把問題直接插到核心。由於戴耀廷曾公開發表違法達義的言論,既然贊同違法,很難說他沒有失德,最後判定他失德,但教委會加上「失德不是解僱的好理由」,只是會內兩派妥協出來的門面話。
猛人拆局,如果教委會內戴耀廷的支持者不是拉布,教委會只是因為戴入獄就判定他失德,戴耀廷事後還可以用案件在上訴、教委會結論違反程序公義為由申請司法覆核。但現在教委會的結論直擊核心的失德問題,戴案上訴成功與否都和炒魷無關。
校內教員佔比較高的港大教委會內,有不少人支持戴耀廷,但在分工上等如是負責判罪名是否成立的陪審員,至於判甚麼刑罰就要由代表性更廣的港大校委會負責。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一向做事鐵腕,判刑自然不會是簽薄了事,所以教委會說失德不是解僱良好理由,根本沒有影響力。
猛人覺得,把港大教委會的結論和戴耀廷入獄兩件事分拆的提議,只針對失德,是神來之筆,似是高手所為。經此一改,戴耀廷鼓吹違法被釘死失德之餘,想要翻案也無望了。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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