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BC中文網報導,台灣移民署3日發佈「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禁止訪台的港澳居民「遊行」和「上節目發表意見」;儘管該文件當晚已遭下架,仍引發關注。陸委會回覆台媒詢問時澄清,本案係屬「誤植」,政府未新增禁止或限制規定。

已被下架的一覽表列出九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
BBC中文網報導,相關文件3日早上刊載於移民署網站「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停留線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的公告欄,列出九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的活動:
1.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如上台發言、隨車遊行。
2.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
3.不得進入軍事國防地區。
4.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 他重要單位。
5.不得至各軍事基地、要塞堡壘窺視、拍照或攝影。
6.不得從事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危害社會秩序之行為,如賣淫、買春、賭博、買賣毒品。
7.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工作,如:短期契約工、模特兒走秀。
8.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 IN節目。
9.不得違反其他法令有明確規範之行為,如: 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滲透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政治獻金法等。
報道指公告沒有寫明法律依據、罰則和「港澳居民」定義,未知是僅限於在台「停留」的入境人士,還是包含在台灣持有居留身份的港澳人士。文件目前已被下架。
陸委會昨晚回應BBC中文網時稱,港澳居民來台須遵守台灣法律規範,「據了解,內政部移民署已移除該公告頁面,至未來有無臚列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以供港澳居民參考,尚在討論中」。

台灣陸委會今日以書面回覆台媒詢問時表示:「經瞭解,本案係屬誤植。港澳居民倘來台短期停留,相關活動應與許可目的相符,並應遵守中華民國既有法律規範;我們並未提出任何新增之禁止或限制規定。」
BBC中文網引述不願具名的移民公司負責人說法稱,以前見過類似的清單,不過是針對大陸觀光客,「這次好像意味著把港澳人當成大陸人,可預期未來這一年(在台灣的)香港人不會有好日子過。」他表示,如有關限制也適用於「居留」的港澳人士,很多人將失去集會自由和接受媒體訪問的權利,促請當局盡快澄清。

專門研究移民法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對BBC中文表示,第1、2、8條都是一般人合法可為,涉及集會和言論自由,且演說、受訪的解釋範圍很大,「一般觀光客來玩也有可能在街頭被記者採訪」。
廖元豪質疑該公告的法律依據,形容是「沒有法律效力但有恐嚇效果」。可能會引發在台居留港澳人士的寒蟬效應,因害怕移民署拒絕續期簽證或居留證而噤聲。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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