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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口岸爆炸案|監視警員:張家俊曾駕車接載其他被告 何卓為將魚竿等放進車尾箱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監視警員:張家俊曾駕車接載其他被告 何卓為將魚竿等放進車尾箱
本地炸彈案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監視警員:張家俊曾駕車接載其他被告 何卓為將魚竿等放進車尾箱

2024年12月03日 16:43 最後更新:01月24日 16:02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控方12月3日續由監視警員SO20作供指,2020年3月7日凌晨,曾目睹4名涉案被告與一名不知名女子沿巴域街斜路走到白田街交界,5人及後乘坐私家車離開,而第四被告張家俊負責駕駛。辯方質疑警員看不清容貌,監視警員不同意。

案件在高院續審,由控方傳召由監視警員作供。

案件在高院續審,由控方傳召由監視警員作供。

監視警員SO20上周五作供時提及2020年3月7日凌晨在巴域街認出第四被告張家俊。警員SO20今供稱,當時有5名人士沿斜路走,但他不認得其中一男一女,從通訊機的電台得知張家俊的衣着後,「再用相片去確定嗰個人係張家俊」。控方展示張家俊被捕後的相片,警員SO20稱「大致相同」,並解釋因他不曾見過張家俊被捕後的相片,但相片同跟蹤的人容貌一樣,惟確認張家俊當時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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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高院續審,由控方傳召由監視警員作供。

案件在高院續審,由控方傳召由監視警員作供。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周皓文 。

被告周皓文 。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監視警員否認看不清容貌或「認錯車」

警員SO20供稱,5名人士包括何卓為、李嘉濱、張家俊、楊怡斯及一名不知名女子,一齊沿巴域街斜路走到白田街交界,一行人走向一輛黑色車,張家俊打開車尾箱,何卓為把魚竿和釣魚箱放進車尾箱,張家俊其後上了司機位,其餘4人亦上車,車輛沿巴域街駛向北河街方向,之後警員SO20沒再跟蹤。

代表李嘉濱大律師盤問時,指警員SO20當晚主要關注對象為楊怡斯,後來5人去取車時,警員SO20不可能同時留意到所有人,警員SO20同意,稱當時主要留意何卓為和張家俊。辯方指警員SO20不能確定李嘉濱有上車,而李嘉濱其實是自己單獨沿著巴域街步行離開,警員SO20不同意。

代表張家俊大律師張志輝盤問,指警員SO20當時看到指稱為張家俊的男子戴口罩,頭髮亦遮蓋額頭和眼眉,警員SO20同意。辯方指當時巴域街斜路有很多人上落,警員SO20指「又唔係話好多人」,但同意當其時很多人同是黑衫黑褲,而他當日沒看到該男子前往巴域街休憩處的情況。

辯方指警員SO20上周五作供時指記憶模糊,單憑訓示時所獲的黑白相片去辨認目標人士並不準確,而當時亦看不清楚該男子容貌,警員SO20不同意,又否認自己其後「認錯車」。辯方指警員SO20僅用5秒就指出張家俊,認為觀察不準確,指當時張家俊根本無出現,警員SO20否認。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代表楊怡斯的大律師陳偉彥盤問,指2020年3月6日晚上,警員SO20收到指示前往白田街遊樂場等待楊怡斯出現,而本身已有同事進行跟蹤工作,並將該名疑為楊怡斯的女子衣著打扮告知他,警員SO20確認。辯方指警員是倚賴對方提供的資訊,警員SO20否認,稱「係一個幫助」,稱自己仍須透過相片確認楊怡斯的身份。

何卓為和何培欣會合後往鴨脷洲上遊艇

辯方指獲告知衣著對警員SO20是一個「莫大幫助」,警員SO20同意,指自己會留意視線範圍內是否有相似打扮的人出現。辯方又指該女子全程戴口罩,警員SO20稱看不見眼以下的部分,又同同意可以看到髮型、眼眉、眼睛和眉目之間的距離,亦能看到顴骨大小。警員SO20指,楊怡斯出現前,曾翻看她的相片。辯方指,當晚警員SO20只是「相信」該女子是楊怡斯,並非肯定,警員SO20不同意。

據另一監視警員SO11的書面供詞指,他在2020年3月6日接受訓示及獲發4男2女包括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張家俊、楊怡斯及何培欣的相片。當日早上,警員SO11曾看到何卓為步出大角咀宏創方,後前往旺角創興藥業公司,及到惠安街順豐站收取一件4吋乘6尺大小的包裹;下午近4時,何卓為曾進入港灣豪庭大快活,又到超市買紅酒;同日4時許,何卓為手持釣魚箱及魚竿離開宏創方,在巴士站與何培欣會合後,兩人乘坐巴士及後轉乘港鐵前往鴨脷洲,最終登上遊艇,當時遊艇好多人,警員奉命放棄監視。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代表何卓為大律師黎暐晴盤問,指何卓為在大快活用餐時,他對面坐着一名短髮、戴眼鏡男子。警員SO11稱沒印象,辯方指該男子曾把一部金色iPhone交給何卓為,警員SO11不同意。

控方讀出監視警員SO12書面供詞,指2020年3月6日奉命到鴨脷洲進行監視,當晚近11時半看到何卓為與何培欣從遊艇登岸,兩人與另一男一女登上的士離開。另監視警員SO13的書面供詞指,當日駕車尾隨何卓為與何培欣乘坐的的士,後的士駛入香港仔隧道往銅鑼灣方向,他奉命放棄監視。

另一監視警員SO8出庭作供,指3月7日晚上約7時,他見到李嘉濱離開宏創坊停車場,然後步向大角咀方向,後李嘉濱步入一間麵包西餅店,出來後手持菊花茶,然後步向亞皆老街、廣東道、碧街、登打士道、約於晚上8點33分,見到李嘉濱站在登打士街近東安街附近,不久一架紅色私家車出現,李嘉濱登上乘客位,至晚上8點38分,李嘉濱下車。期間有見到李和駕車的一名穿牛仔褲男子傾談,之後一同下車, 兩人在登打士街往新填地街步行,然後沿上海街往窩打老道方向步行,到約8時48分,兩人步入福臨街一家餐廳,之後兩人曾進出兩次,至9點21分離開後沿碧街方向前行,去到東安街,不知名男子上了一架私家車,李嘉濱亦上了乘客位,私家車由登打士街往新填地街方向駛去,他奉命放棄監視。

被告周皓文 。

被告周皓文 。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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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仔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四(4月17日)法庭續傳召首被告何卓為作供指,案發時曾傳訊息給同案女被告何培欣,「虛構」計劃放汽油彈「搞鐵路」,目的是搏取對方關注,後兩人到泰國旅行後確認情侶關係,何發現身邊有人涉及爆炸品,而他亦「借咗個單位出去」,當時何培欣是他「最珍重嘅人」,故曾發訊息稱擔心連累對方。另何供稱,曾借電話予朋友「阿蛋」,並由他扮自己操作涉案Telegram,期間曾與同案被告李嘉濱、吳子樂及張家俊、還有示威圈子的「羅師傅」對話,惟何卓為指有部分訊息,「阿蛋」未有告知。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何卓為向何培欣提及汽油彈「整亂佢條鐵路」

辯方續展示何卓為與第七被告何培欣之間的Telegram對話紀錄,提及2020年1月28日下午2時許,何卓為以「五飛」的帳戶問:「我哋聽日有咩做」、「同埋30號有咩做」、「規劃下先」,何培欣則以用戶名稱「珀斯光輝」回覆:「你唔係放蛋糕嗎?」,何卓為指「放蛋糕都要睇咗鐵路嗰個環境先」、「因為想整亂佢條鐵路」、「上面咪有公式」。

何供稱,「蛋糕」是指「撈咗發泡膠的汽油彈」,而有關鐵路等訊息是他從網上「公海」看到相關資訊後,「我描述一個唔存在嘅計劃」,當時他主要想暗示何培欣30日陪自己過生日。

同日下午約3時,何卓為向何培欣傳送一張圖片並指「X軍營加狗屋」,何培欣回覆「想放果度?」,何卓為指「唯一露天段」,何培欣則指「今日你去視察下先啦」;何卓為其後指「明天行動要取消 好似唔係好夠人」、「其實唔夠人放 成日來來去去得兩三個」,又指「因為當初協議每次放完嗰個人下個月先再放」。

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何卓為辯稱後向何培欣指「唔夠人」 最終無行動 

何供稱,該圖片顯示高鐵近香港邊境的地方,而提出有軍營和警署,意思是在該處放汽油彈,風險太高,「唔做啦」,而他後來亦總結沒有行動,而「唔夠人」是他虛構出來的原因,他自己也不想經常思考及虛構計劃,故向何培欣表達「唔夠人呀……應該無乜行動呀」。

同年2月2日羅湖港鐵站爆炸事故發生當日,凌晨時分,何卓為說:「Back home message me la, guard the gift box to other place」。何供稱,自己當日曾離開宏創方503室,下樓交收釣具,當時曾向何培欣「扮有嘢做」,虛構自己護衛他人交收軍用級別的防毒面具。但據控方案情指,當時何卓為與吳子樂運送爆炸品到別處及轉交他人。

後何卓為又向何培欣轉發有關羅湖港鐵站爆炸案的新聞。何卓為供稱,自己與羅湖站炸彈案無關。何培欣其後說:「荔枝角公厠 炸彈 貼文」,何卓為答「Not us thx」、「And we are not such on9」。何供稱,因經過他「誤導」,何培欣覺得爆炸案與他身邊的人有關,但他看到新聞後,「連認威都唔想拿來認威」。

何卓為指擔心身邊人涉爆炸案 連累何培欣

何卓為指,2020年2月5日後,和何培欣的關係轉差。何卓為曾說:「無,個蛋糕remote壞左」、「一路煩緊星期二d野」、「And想見你但見唔到」。何供稱, 「蛋糕」遙控壞了是虛構出來,為「博取她關心」,而「一路煩緊星期二d野」指因為有示威者離開,故要送走示威者。

同年3月7日凌晨,何卓為稱「開會中」;及至約1時,再指「狗狗為香港做高風險嘢你會唔會唔鐘(意)」,何培欣回覆「no」及「點解會咁諗」,何卓為指「唔想你拖入呢d嘢」。何卓為一度情緒激動。

何卓為解釋,當時已經與何培欣前往泰國旅行並確認兩人情侶關係,而他亦向對方坦承自己曾誇大說法,但他發現「身邊嘅人涉及爆炸案」,對話中提到的「狗狗」是指自己,「佢係我當時最珍重嘅人,都擔心我身邊發生嘅事會連累到佢」,所以當時他發出該訊息。

何卓為提及自己有份「封關加爬渠救poly」庭上指「借單位出去,當有份幫手」

同日,何卓為亦發訊息說:「你男朋友假假地有份  封關加爬渠救poly」。法官陳仲衡關注,何卓為是否有份「封關」。何供稱,當時「借咗個單位出去……當係有份幫手」。

何卓為曾供稱想淡出社運圈,故2020年2月2日其金色iPhone借了給朋友兼中學師弟「阿蛋」,由「阿蛋」把Tg帳戶名稱改為「五飛」和「William Wallace」,以「假扮」何卓為。

辯方展示金色iPhone內的Tg訊息紀錄,涉及用戶「William Wallace」與「一枝弓」的對話記錄。2020年3月3日下午約6時半,「一枝弓」問「你轉頭會返?」,「William Wallace」反問「做咩?」,「一枝弓」說「我地諗住今日試嘢」。據控方案情,「一枝弓」為次被告李嘉濱。

何卓為借手機給「阿蛋」扮自己操作TG帳戶

何卓為確認,當時金色iPhone由「阿蛋」操作,故相關訊息也是「阿蛋」發出,但自己和「阿蛋」仍每星期見面至少一次,「阿蛋」亦會交代Tg相關群組消息。

但法官陳仲衡質疑,當時何卓為仍租住宏創方503室,如果有人在503室與他談起Tg中討論的事情,他應該「搭唔到嘴」。何供稱,自己減少面對面深入對話,從對話上文下理亦可以推測,又稱自己過去曾任職地產代理,經常會「講大咗」,如果「行家」或客人追問,便會透過對方的說話中知道對方了解的程度,再作出相應回答,又稱會避免主動與其他人談話,若在503室碰面,會表現得「自閉」及扮按電話。

同年2月14日早上11時許,「William Wallace」向「夠鐘改名」說「內部線人消息 四月後會嚴格跟我哋」,當時「夠鐘改名」回覆:「已經target到我哋身份」、「定係target之前果班炸彈狂徒?」,「William Wallace」指「而家仲係查緊在之前嘅事 同忙肺炎。未輪到我哋」。何卓為供稱,「阿蛋」有向他提到此訊息,而「阿蛋」在其他人面前,仍表面上扮作積極參與社運。據控方案情,「夠鐘改名」為第三被告吳子樂。

同年3月5日下午近4時,「William Wallace」向「Bee」說「舊嘢係咪都係20kg」。何供稱,「阿蛋」沒告知他「20公斤」是甚麼,也沒直接提及炸彈,只曾告知他將軍澳會有事發生。「Bee」當時回覆「我會整個手抽」、「你單手抽唔抽到」,「William Wallace」則指「我可能同雞仔一齊」。據控方案情,「Bee」為第四被告張家俊。

何卓為辯稱「阿蛋」無將所有TG內容告知

法官關注,「阿蛋」除了假扮何卓為,甚至需要露面?何供稱,當時曾與「阿蛋」討論,在計劃死線前才表示「唔玩」,之前仍扮參與。

同年3月6日下午3時許,「William Wallace」向「Ricardo Milos 象徵自由的男人」說「1528你負責最後叫人散水就可以」;3月7日「 Ricardo Milos象徵自由的男人」說:「0838幾點同位置」,「William Wallace」說「你問下山雞而家人手點安排先」,其後又說「我自己安排左自己工作」。法官質疑,以上訊息是否已超出了何卓為指派給「阿蛋」的權限,何卓為同意,指自己未得番以上訊息。

何又供稱,被捕後估計「山雞」就是第二被告李嘉濱,並確認被捕前已認識李嘉濱。至於「Ricardo Milos 象徵自由的男人」,何指是「大角咀示威圈子叫『羅師傅」的人」,2019年有到過宏創方503室,但2020年無來過。

另同年3月4日下午近3時「William Wallace」又曾向「Givenchy」說「照行動」,「Givenchy」回覆「Ok」。何供稱,他亦不知道以上訊息存在,「阿蛋」也從未告知。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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