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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階段走塑一周年 21間食肆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香港電台

首階段走塑一周年 21間食肆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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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階段走塑一周年 21間食肆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2025年04月21日 14:47 最後更新:15:20

本港實施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法例一周年,環境及生態局表示,適應期過後,截至今年4月中,環保署收到122宗相關投訴和舉報,絕大部分在跟進後已改正做法,只有21間食肆在收到書面警告後違規情況仍然持續,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局方在社交專頁表示,除了在法例首6個月的適應期,環保署派員巡視了全港約48000間餐飲食肆、零售店和酒店賓館,現場講解法例要求之外,亦為業界提供各種支援,包括舉辦行業培訓講座、設立熱線等,帶領社會邁向「走塑新里程」。當局又引述連鎖食肆表示,超過八成顧客不需要外賣餐具,估計每年可為香港避免了超過6000萬套即棄餐具棄置於堆填區。

至於下一階段「走塑」工作,環境及生態局說,環保署正準備與業界和一些大型餐飲集團合作,今年年中在不同餐廳營運場景進行產品測試,尋求對市民生活影響最少的替代品。

食安中心檢視過食用含蒟蒻成分果凍產品可能帶來的哽噎風險、以及主要經濟體對這類產品的規管做法後,提出修例建議,規定小杯裝果凍產品的高度或寬度為45毫米或以下,不得含有蒟蒻成分,並會要求所有預先包裝並含有蒟蒻成分的果凍產品,包裝須標示預防哽噎風險的警告字句:「注意:勿一口吞食,長者及兒童需在監護下食用」,有關建議將於本星期四舉行的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討論。

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食安中心已聯同教育局,向各學校發信,建議學校的小賣部及食堂等地方,停止出售或提供高度或寬度為45毫米或以下的小杯裝蒟蒻果凍。當局計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在今年中,將修訂刊憲及提交立法會審議,並建議有關小杯裝果凍產品成分及大小規定,在條例通過6個月後生效;有關標籤的規管要求,就在修訂條例通過12個月後實施。

食安中心強調,已就修訂建議諮詢食安專家委員會,委員均表示支持,中心上月亦諮詢過業界,業界亦不持異議,當局已就有關建議方案,通報世界貿易組織。

文件提到,小杯裝蒟蒻果凍結實的質地和其獨特的產品設計,不當食用方法,可能造成哽噎風險,尤其是對兒童,世界各地不時出現關於食用這類產品而致命事件。在本港,死因裁判官在去年年底,審理一名女童於學校食用含蒟蒻成分的小杯裝果凍產品導致窒息死亡的案件後,建議食安中心考慮禁止高度或寬度為45毫米或以下,含有蒟蒻成分的果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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